北市府首度透過稅籍資料,認定中山區大灣北段約有1675戶為「商業宅」,今年初發行政指導函,要求3個月改善,不過至今仍有1609戶未改;北市都發局今天表示,未改善者,將依都市計畫法裁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,最快於12月起陸續裁罰。若以目前未改善戶數、裁罰金額最低6萬元計算,大灣北段首波裁罰金額至少超過9000萬,也是台北市違反都市計畫法,歷年最大規模的裁罰。位在中山區的大直明水路、敬業一路(大灣北段),土地使用分區為「商業區」、「娛樂區」。不過,當年許多建商覬覦商業區高容積,推出「一般事務所」建案,隔間規劃卻成住宅,民眾購買再作為住宅,成了「商業宅」。都發局今天發新聞稿指出,北市府已研擬「台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商業區、娛樂區作住宅使用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」,據以執行裁罰作業,依都市計畫法,每戶開罰6萬元至30萬元不等,預計於10月底前公告實施,最快12月起陸續裁罰。今天下午市議會進行工務部門質詢,親民黨籍市議員林國成詢問,大灣段確實為商業區,卻有部分作為住宅使用,北市府未來要怎麼做?真的要開罰?都發局長林洲民回應,大灣北段在都市計畫區,不是住商混合,是商業區,在都市計畫裡詳載,不得作為住宅使用,發出的使用執照,也清楚記載僅能作為商業使用。林國成也追問,北市府確定下決心,要落實商業區正確用途?很堅定?林洲民回應「是的,依都市計畫法」,強調這是北市府經過多次嚴密嚴謹討論,融合各局處,經過討論做出結論。今天下午市議會進行工務部門質詢。記者張世杰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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